全过程造价咨询实施方案(完整版)(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方案)
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咨询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通过对建设项自各阶段工程的计价,实施以工程造价管理为核心的项目管理,实现整个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有效控制与调整,缩小投资偏差,控制投资风险,协助采购人进行建设投资的合理筹措与投入,确保工程造价的控制目标。依据招标文件,我们提供建设前期阶段、施工阶段、竣工决算阶段三个阶段的工程造价咨询管控服务,我公司根据项目情况具体管控总体思路如下:
(1)保证造价咨询服务管理工作的内容、范围、格式、深度要求和工程造价管理咨询成果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程规定。
(2)树立以工程造价管理为核心的项目管理理念,发挥造价管理的核心作用;针对建设项目决策、设计、交易、施工、竣工的不同阶段,依据相关规范编制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真实反映各阶段的工程造价。
(3)主动配合项目管理人员和设计人员通过方案比选、优化设计和限额设计等价值分析手段,进行工程造价主动控制与分析,确保建设项目在经济合理的前提下技术先进。
(4)随时关注各阶段工程造价的关系,力求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做到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在相同的口径下,使设计概算不突破投资估算,建设项目的工程决算不突破设计概算。在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及时与建设单位进行沟通,采取必要的工程造价控制措施或进行投资调整。
(5)关注质量、工期等要素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当质量标准、建设工期发生变化时,应依据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对工程造价进行及时调整。
(6)在各阶段成果文件或需确认的相关文件上签章,对成果质量或出具的报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应在各自完成的成果文件上签署执业(从业)印章,并承担具体责任。
在各阶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咨询业务委托方进行回访,听取委托方对服务质量的评价意见,及时总结咨询服务的优、缺点和经验教训,将存在的问题纳入质量改进计划,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1)、前期阶段(若有)
(1)前期阶段的造价管理工作处于估算阶段,项目的总投资控制目标及资金筹措计划需在这一阶段确定,这对项目的整体定位和盈利能力至关重要,因此需要我们协助委托人根据项目要求、设计方案以及项目拟达到的验收标准进行投资估算,编制项目总投资计划。依据项目总投资计划,采购人对前期工程进行投资控制,同时也为设计单位进行限额设计提出了控制目标。
(2)前期阶段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主要是编制投资估算及编制审核初步设计概算,目的是协助采购人确定各项造价指标,已有设计方案、图纸和功能定位的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结合我司数据库中的类似工程数据,并对项目特殊性分项进行专项调研后,提出本项目的初步造价指标。提交采购人审核,如有修改意见及时进行探讨后予以修正,经采购人正式审批后定稿,作为后续造价控制的基础。协助采购人拟定投资总额,根据招标人关于投资总额编制深度的要求,编制项目的投资总控制计划,协助采购人确定拟定的项目投资总额。
(3)前期阶段的造价咨询服务涉及知识面较多,需要选择具有丰富经验的造价工程师才能保证工作质量,对于该阶段的咨询服务我司一般交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造价工程师负责。该阶段工作时间由项目经理与委托方沟通后组织安排。由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牵头,召集各相关专业造价工程师参与编制投资估算的工作,如有技术问题,在我司专家库聘请专家顾问进行专项咨询。
(4) 前期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
前期阶段的造价咨询工作内容包括配合采购人制定各项经济指标(投资测算)、对初步设计概算进行审核以及制定项目造价控制的实施计划,确定项目造价控制目标等。
1.1投资测算
(1)编制原则
投资测算的主要工作内容为编制建设项目投资估算,估算建设项目流动资金;
投资估算编制应内容全面、费用构成完整、计算合理,深度应满足建设项目决策的不同阶段对其进行经济评价的要求;
项目建议书阶段投资估算的编制可采用生产能力指数法、系数估算法、比例估算法、混合法、指标估算法。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估算应采用指标估算法;
投资估算的编制与审查应依据《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审规程》CECA/GC 1-2007的有关规定进行;
投资估算审查应审查投资估算绘制内容与要求的一致性;审查投资估算的费用项目的准确性、全面性和合理性。
(2)编制方法
项目成本规划书中工程费用部分各子项应与合同网络图对应,进行细化分解。对于总承包及各专业分包工程的指标编制,一般以计算所得的工程量与单方建筑造价按工程估价的方法计算。
成本估算方法;
类比估算法;
参数模型法;
自下而上的估算法;
其他方法。
(3)编制依据
经批准的立项文件和投资估算;
业主对成本控制的要求;
委托人已确定的单项造价指标;
有效的设计方案;
已经签署的合同及发生的费用;
我公司的造价信息库;
(4)编制程序
深入了解设计方案、功能定位及项目特征;
系统查阅图纸、设计标准及成本估算所需的相关内容;
进行必要的图纸工程量估算或计算;
从我公司造价信息库中采集相关的参考数据;
通过各种渠道采集充分的相关资料及数据;
有针对性的进行市场调研及询价;
针对各个分解指标选择适合的成本估算方法。
(5)成果文件
各专业主任造价工程师形成估算投资初稿;
总工程师汇总各专业的投资估算结果,并对其进行审核补充;
初稿形成后提交业主,建议组织由项目专业人员参加的专题研讨会,重点讨论评审各专业的建造标准与成本规划指标的符合性、科学性、可行性进行评审;
依据会审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完成项目投资总控制计划,并经过我公司ISO9001:2008标准程序文件的内部审核程序;
项目投资总控制计划编制完成后,需报业主批准后完稿,供业主参考确定拟定的投资总额;
对设计方案进行经济评价,根据设计方案的不断完善和细化,协助业主修正或调整项目投资估算;
1.2初步设计概算的编制与审核
编制审核设计概算的目的有两个,一是检验初步设计是否按照项目总投资计划(批复的估算投资)进行了限额设计,设计内容及标准是否达到了采购人的要求;二是在设计内容及标准达到采购人要求的前提下,初步设计概算与项目总投资计划是否有较大出入,是否应对前期投资估算进行合理的调整。
(1)审核原则
设计概算编制应内容全面、费用构成完整、计算合理;应按编制时建设项目所在地的价格水平编制,应考虑建设项目施工条件等因素对投资的影响;还应按项目合理工期预测建设期价格水平。考虑资产租赁和贷款的时间价值等动态因素对投资的影响;
设计概算的编制应采用单位工程概算、综合概算、总概算三级编制形式。当建设项目为一个单项工程时,可采用单位工程概算、总概算两级概算编制形式。其中建筑单位工程概算可用概算定额法、概算指标法、类似工程预算法等方法编制;设备及安装单位工程概算可按预算单价法、扩大单价法、设备价值百分比法、综合吨位指标法等方法编制;
设计概算的审核应依据《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审规程》CECA/GC 2-2007的有关规定进行;
设计概算的审核应审核设计概算编制内容与要求的一致性;审核设计概算的费用项目的准确性、全面性和合理性;
调整概算编制深度与要求、文件组成及表格形式同原设计概算,调整概算应对工程概算调整的原因作详尽分析说明,所调整的内容在调整概算总说明中要逐项与原批准概算对比,并编制调整前后概算对比表,分析主要变更原因。
(2)审核依据
初步设计概算;
初步设计图纸;
现行的定额、造价信息及当地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文件;
已经签署的前期工程施工合同及发生的费用;
建安造价的投资估算;
设计方案经济评价报告。
(3)审核程序
熟悉初步设计图纸;
进行图纸工程量计算;
收集市场人材机及设备价格;
与投资估算进行对比分析,形成初步设计概算审核初稿;
初步设计概算审核结果与我司掌握的同类工程指标进行分析,并与项目总投资估算中对应本专业的投资进行对比,提交设计优化建议即投资偏差说明;
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报告初稿形成后提交业主,建议组织设计单位及项目专业人员参加的专题研讨会,重点解决初步设计经济指标与成本规划指标的偏离问题、是否可以进一步优化。
(4)成果文件
各专业主任造价工程师形成初步设计概算审核初稿;
总工程师汇总各专业的初步设计概算审核结果,并对其进行审核补充;
初稿形成后提交业主,建议组织由项目专业人员参加的专题研讨会,重点讨论评审各专业的建造标准与成本规划指标的符合性、科学性、可行性进行评审;
依据会审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完成项目投资总控制计划,并经过我公司ISO9001:2008标准程序文件的内部审核程序;
项目投资总控制计划编制完成后,需报业主批准后完稿,供业主参考确定拟定的投资总额;
对设计方案进行经济评价,根据设计方案的不断完善和细化,协助业主修正或调整项目投资估算。
1.3制定项目造价控制的实施计划,确定项目造价控制目标
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依据,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单项工程施工图预算和建设项目施工图总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的目的有两个,一是对初步设计概算的准确性进行最终确认,如有偏差及时予以调整,二是对工程招标设立成本目标,也是为项目开工做好资金准备,可以根据施工图预算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根据施工图预算编制招标规划,确定每个标段的招标控制价指标;根据施工图预算及工程进度计划,编制施工期间资金流量预算表。
(1)编制原则
施工图预算编制应保证编制依据的合法性、有效性和预算报告的完整性、准确性、全面性;
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应控制在已批准的设计概算投资范围内;
施工图预算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可采用三级预算编制或两级预算编制形式。三级预算编制形式设计预算文件由封面、签署页及目录;编制说明;总预算表;综合预算表;单位工程预算表;补充单位估价表组成。两级预算编制形式设计预算文件由封面、签署页及目录;编制说明;总预算表;单位工程预算表;补充单位估价表组成;
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应采用单价法和实物量法进行编制;单项工程施工图预算由组成本单项工程的各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汇总而成;施工图总预算由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汇总而成;
施工图预算的审核可采用全面审查法、标准预算审查法、分组计算审查法、对比审查法、筛选审查法、重点审查法、分解对比审查法等方法;施工图预算审查应重点对工程量、工、料、机要素价格、预算单价的套用、费率及计取等进行审查。
(2)编制依据
施工图纸;
现行的定额及计价文件;
工程造价信息及当地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文件;
已经签署的前期工程施工合同及发生的费用;
批准的设计概算投资;
设计方案经济评价报告;
(3)编制步骤
熟悉施工图纸;
进行图纸工程量计算;
收集市场人材机及设备价格;
与初步设计概算进行对比审核,形成预算报告初稿;
与我司掌握的同类工程指标进行分析,并与初步设计概算中对应的单位工程投资进行对比,如存在投资偏差,应编制偏差说明提交业主,建议组织设计单位及项目专业人员参加的专题研讨会,重点解决初步设计经济指标与成本规划指标的偏离问题、是否可以进一步优化。
(2)施工阶段
2.1招标阶段
我司在招标阶段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主要是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也就是说进入了造价咨询服务的主要工作阶段,需要服务人员多,涉及专业多。
对于该阶段的咨询服务,由项目经理总协调及时间安排,各专业负责人及专业工程师具体完成工程量计算、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总工办组织主任造价工程师负责审核、审定工作。
2.2 主要工作内容
招标阶段的造价咨询工作内容如下:
(1)根据项目的总体进度计划安排,对招标策略、日程安排、合同结构及分包界定提供专业建议;
(2)根据目标成本开列的各项成本明细,逐级分解到各个招标项目,形成各个子目标成本,确保各项招标成本目标上明确可控;
(3)根据施工图纸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或参照相关的工程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施工费用计算规则、市场要素价格等情况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标底),并对设计人提供的设计概算进行比较分析;
(4)按施工图纸、设计标准和施工操作规程计算钢筋及预埋件重量;
(5)提供完整和规范的工程量清单计算书包括钢筋翻样及预埋件重量计算书、汇总表;
(6)审核、修改招标文件,确定合同基本条件及详细的涉及工程造价的合同商务条款,包括合同计价方式与包括的范围、支付条款、合同变更条件、违约赔偿、合同索赔、争议解决等商务条款,应招标人要求,可就承包方式、范围、计价原则、计量方式等内容出具专项工作报告;
(7)参加招标人组织的与项目招标有关的部分会议;
(8)清标:对所收投标书进行核算,与中标人在规定日期内进行核对,分析并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人签字盖章认可的清标报告,详尽地分析各标书的报价,其虚报、遗漏或技术错误等情况,并在授标前对任何必要的更改,做出专业性建议;
(9)协助招标人与承包人进行合同谈判以及合同签署,提供有关市场价格情况,使招标人和承包人都能根据市场价格情况对合同价格达成共识,保存双方往来文件,并编制提供完整的合同文件签约正本及副本文本;
(10)根据招标人需要所提供的与该项目有关的其他工程造价咨询的服务。
2.3审查完善招标文件
(1)在审核招标文件时,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对投标人须知、招标范围及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写提交、技术标准与要求、开标方法及程序、评标方法及程序、决标方法及程序等内容做重点审核;
(2)审核招标范围:根据图纸设计范围、发包人要求、材料设备供货方式、技术要求等审查招标文件描述的工作范围是否准确、是否到位;
(3)在审核主要合同条款时,在合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保护委托人的利益,最大限度地保证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最大限度地节省委托人投资。
2.4工程量清单编制
(1)编制原则
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内容、依据、要求、表格格式等应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的有关规定。
(2)编制程序
了解编制要求与范围;
熟悉工程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
熟悉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熟悉已经拟订的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等;
了解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拟订或参考常规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描述分部分项工程量特征,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量,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编制常规措施项目清单;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汇总、分析、审核;
成果文件签认、盖章;
提交成果文件。
(3)清单编制方案
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两个要素分别是工程数量的准确性及工程量清单描述的准确及全面性,要做到上述两点,应有项目经理详细的工作规划及项目组成员的过细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准备阶段;
① 熟悉招标文件,了解工程概况及承建方式;
② 与招标人沟通,了解其对工程量清单编制的特殊要求;
③ 组织项目组造价师进行现场踏勘;
④ 组织各专业造价师通读设计文件,对其中的疑问统一形成文件与招标人和设计人沟通;
⑤ 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拟定进度计划,并将计划分解到各个专业。
编制阶段
① 在熟悉相关法规、合同、招标文件等资料的基础上,详细阅读熟悉工程施工图,掌握工程量清单(标底)编制的范围及包括的所有内容;
② 根据收集、熟悉的资料再深入分析,核实拟招标人建设工程项目的概况,核实拥有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③ 项目经理下达任务书,各专业造价师全面开展清单工程量的计算及工程量清单子目的编制工作。
内部审核
① 各专业组编制人员相互校核工作底稿后交专业组长审核、由组长核定本专业单方指标的合理性,与同类工程对比后如有较大偏差要进行复核,找出偏差的原因,如存在问题予以调整;
② 各专业组长审核初步定稿后,交项目经理审核,由项目经理核定本项目各项指标的合理性,如与同类工程对比后如有较大偏差要进行复核,找出偏差的原因,如存在问题予以调整;
③ 项目经理审核初步定稿后,交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各专业主任造价工程师进行审核,以确保编制成果的准确性;
④ 向招标人汇报初步成果,认真听取招标人对成果的建议和意见,调整修正编制成果,形成可提交成果文件;
⑤ 在实施严格的修正和审核程序后出具工程量清单报告。
(4)清单成果文件
工程量清单成果文件由工程量清单封面、清单编制说明、各专业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它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规费与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组成。以上各项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相关工程量计算规范的有关规定。其中清单编制说明应结合具体项目包括工程概况、工程程招标和分包范围、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等;工程量清单中与计价表中有关项目特征的描述,应根据计价规范中有关项目特征的要求,结合技术规范、标准图集、施工图纸,按照工程结构、使用材质及规格或安装位置等,予以详细而准确的表述和说明。
2.5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的编制
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的编制必须全面、准确,且能真实反映市场平均价格水平。由于图纸设计深度不同,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或标底时必须结合招标人的控制指标(投资估算或初步设计概算)与设计方沟通,针对招标人所提供的设计成果,我们将提出可行的建设性意见(如设计内容或建设标准等),以使未来的施工图设计符合招标人的造价控制指标;结合工程量清单子项中描述的工程内容、项目特征,提供能准确反映项目所在地区的人工、材料、设备市场价格,合理编制招标控制价或标底。
(1)编制原则
招标控制价编制的内容、依据、要求、表格格式等应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及相关工程量计算规范的有关规定;
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未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时,需在招标文件或答疑补充文件中予以说明,采用的市场价格应通过调查、分析确定,有可靠的信息来源;
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施工机械设备的选型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条件,本着经济实用、先进高效的原则确定;
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正确、全面地使用行业和地方的计价定额以及相关文件;
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计算不可竞争的措施费用和规费、税金;
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对于竞争性的措施费用应依据专家论证后的方案进行合理确定。
(2)编制程序
了解编制要求与范围;
熟悉工程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
熟悉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熟悉拟订的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了解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熟悉工程量清单;
掌握工程量清单涉及计价要素的信息价格和市场价格,依据招标文件确定其价格;
进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
论证并拟订常规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进行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
进行其他项目、规费项目、税金项目清单计价;
工程造价汇总、分析、审核;
成果文件签认、盖章;
提交成果文件。
(3)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编制方案
A准备阶段
了解施工现场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根据我们的经验,对可能发生的非正常施工措施项目向委托人提出建议;
了解施工图纸的设计深度,组织各专业造价师通读设计文件,对其中的疑问统一形成文件与招标人和设计人沟通;
了解工程项目的工程类别、规模、承建方式,收集类似工程的指标;
与招标人沟通,了解招标人对招标控制价编制的指导思路,对工程材料、设备拟采用的供应方式;
搜集准备项目所在地的现行定额,人工、材料及设备的价格信息及有关造价方面的文件;
根据招标人的总体要求初步拟定进度计划,并将计划分解到各个专业负责人。
B编制阶段
在熟悉相关法规、合同、招标文件等资料的基础上,详细阅读熟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掌握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编制的范围及包括的所有内容;
根据收集、熟悉的资料再深入分析,核实招标人建设工程项目的概况,核实拥有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项目经理下达任务书,各专业造价师全面开展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的编制;
各专业工作初步结束后交项目经理审核汇总,并提交给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公司内部三级审核。
招标控制价或标底成果文件内部审核
① 各专业组编制人员相互校核工作底稿后交专业负责人审核、由专业负责人核定本专业单方指标的合理性,与同类工程对比后如有较大偏差要进行复核,找出偏差的原因,如存在问题予以调整;
② 各专业负责人审核初步定稿后,交项目经理审核,由项目经理核定本项目各项指标的合理性,如与同类工程对比后如有较大偏差要进行复核,找出偏差的原因,如存在问题予以调整;
③ 项目经理审核初步定稿后,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总体审核(由总工办组织各专业主任造价工程师进行审核),以确保招标控制价的准确性;
④ 向招标人汇报,认真听取招标人对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的建议和意见;
⑤ 综合内部审核意见及招标人意见进行调整修正,经项目总负责人再次审核确认后提交招标控制价或标底成果报告。
C 招标控制价或标底成果报告
招标控制价或标底报告由招标控制价(标底)封面、招标控制价(标底)编制说明、投标报价汇总表、各专业工程分部分项清单与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它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组成。其中招标控制价(标底)封面、各专业工程分部分项清单计价表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相关工程量计算规范的有关规定。招标控制价(标底)编制说明应结合具体项目对招标控制价(标底)的计价原则、范围;有关项目的组价及其它将来有可能影响工程变更结算等事项做重点陈述。
2.6对投标报价进行清标
对施工单位的投标报价进行清标分析是非常必要的,尤其是对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前的清标工作更为重要。尽管招标文件的编制过程中对投标人的不平衡报价和组价模式给出了非常严格的限制,尤其是不平衡报价方面,但是由于评标条件的局限性,目前对投标人的不平衡报价在招标评标阶段还是难以控制,尽管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对建设项目进行了电子评标,但针对执行过程中由于不平衡报价所引起的废标几乎还没有发生。这主要是在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项目的理解程度有限,同时评标时间过短,不可能对所有的报价进行分析,这就要求业主单位,必须在合同签订之前,对拟中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严格的分析,对所存在的问题必须在合同签订之前予以完全澄清。
(1)清标依据
① 拟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书,且同时提供电子版文件;
② 招标文件及全套招标图纸;
③ 与该工程配套的工程概预算定额、费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④ 与该工程配套的地方、行业法律、法规;
⑤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行的材料、设备季度或月度市场信息价;
⑥ 经招标人确认送达的其它的核对资料。
(2)清标内容
① 核查投标报价书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等是否与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一致;
② 核查拟中标人投标报价书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与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一致;
③ 核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组成中所套用的定额子目是否合理;
④ 核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组成中人材机单价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⑤ 核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组成中费率的选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或国家及地方计价的规定;
⑥ 核查投标报价中措施项目、其他项目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一致、合理;
⑦ 核查投标报价中规费、税金的费率计取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文件的规定;
⑧ 核查投标报价中总价计算是否正确。
(3)清标步骤
① 项目经理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统一的清标格式表样板,该表格上应分别列出招标控制价、拟中标单位1、拟中标单位2、……拟中标单位N;
② 项目经理牵头,各专业负责人组织本专业造价师对每份投标书进行清标;
③ 个人清标工作初步结束后,各专业组对清理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工作底稿交组长审核、形成各专业清标结果;
④ 项目经理汇总各专业清标结果,整理汇总清标报告;
⑤ 向招标人汇报清标结果;
⑥ 会同招标人向拟中标人提出质疑;
⑦ 要求拟中标人对所存在的问题在合同签订之前予以完全澄清并做出调整;
⑧ 配合招标人确定合同价,使合同价做到总价合理且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合理。
(3)施工实施阶段
施工实施阶段是将施工图变成工程实体,实现投资决策意图的阶段。这个阶段是工程建设周期中工作量最大,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最多,工程管理难度最大的时期,同时也是投资控制难度最大和工作量最大的时期。在施工实施阶段,节约投资的空间不大,但浪费投资的可能性却很大。因而要对项目投资控制给予足够的重视,从组织、经济、技术、合同等多方面采取措施,控制投资。施工阶段造价咨询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对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包括对工程施工月报工程量的审核、工程变更管理、索赔管理及施工全过程的动态控制等。这一阶段的工作由项目经理组织完成,根据总包进场时间,安排驻场人员驻场(如果需要的话),各专业驻场人员的安排根据专业施工时间到岗。专业负责人对过程文件进行初步审核工作,项目经理进行复审,总工办组织主任工程师对重要过程文件进行审核、审定工作。
3.1 主要工作内容
依据招标文件,施工阶段的造价咨询工作内容如下:
(1)按照招标人要求审核工程变更及价款调整,编制工程变更估算、审核工程变更及价款调整金额,为招标人决策提供依据;根据工程合同相应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定额、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现场发生的各项有效证明审核工程造价;现场踏勘、计量复核。
(2)收集工程施工的有关资料,掌握过程情况,协助招标人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洽商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预算控制目标。
(3)对分阶段竣工的分部工程,按照招标人要求的工作时间及时审核其完工结算,并向招标人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4)根据施工承包合同价、进度计划,根据工程进度编制工程用款计划书;招标人与合同单位出现索赔时,为双方提供处理索赔的意见。
(5)负责对监理单位审核的施工单位月报量进行审核,并提供当月(期)付款建议书,经招标人认可后作为支付当月(期)进度款的依据。
(6)会同招标人办理竣工结算;提供整套结算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交招标人归档。
(7)对暂估项目、主材/设备暂估价、增项变更单价及其他招标人要求审核的材料、设备等价格进行审核,所有单价的确定应提供3个以上合理的价格数据支持;如需通过招标方式完成该项工作,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暂估项目、主材/设备暂估价部分的招标及编制工程量清单、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的工作。
(8)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定期编制成本报告、合同执行情况专题报告。
(9)及时监控施工过程中成本的增减变化。
(10)每月提供造价咨询工作月报(见下表),至少需包括:
① 当月完成的进度款批复。
② 洽商/变更及签证的审批。
③ 暂估价/暂估量的确认。
④ 合同台帐。
⑤ 付款台帐。
⑥ 通过比较估算成本和实际成本,对成本估算进行预测或调整。
⑦ 及时报告超出成本项目并提出建议的处理方案。
(11)每季度根据实际情况修正工程量清单。
(12)编制合同外相关工程造价审核报告。
(13)参与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
(14)进行系统的文档资料的管理。
(15)出具施工过程中资金风险分析及咨询意见。
(16)根据招标人需要提供的与该项目有关的其他工程造价咨询的服务。
3.2 编制工程造价控制大纲
依据项目批复投资或初步设计概算、中标合同价、施工进度计划等相关资料,编制工程造价控制节点图,其目的是协助业主将项目实施总成本控制在业主批准的项目概算成本之内。
根据施工进度对应的造价控制节点,对已发生的建安投资进行初步测算,如发生较大幅度的超投资控制节点的情况,应及时委托人提交超投资原因分析报告,并提出相关建议。
3.3 工程预付款审查拨付
(1)工程预付款拨付的时间和金额应按照发承包双方的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无约定的宜执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财建〔2004〕369号)的相关规定。
(2)按照发承包双方合同约定或有关规定,在工程开工前,计算应支付的工程预付款数额。
(3)按照发承包双方合同约定或有关规定,在工程开工前,计算应支付的工程预付款数额。
(4)支付的工程预付款,应按照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约定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
3.4 工程进度款审查拨付
(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委托方的要求,按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及方法参与工程计量,负责按时审查并确认进度款的支付额度,向建设单位提交进度款支付建议,并建立相应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台账。
(2)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及相关工程量计算规范的有关规定和表式审核工程计量支付的全部内容,审核内容包括:
① 本周期已完成工程的价款;
② 累积已完成的工程价款;
③ 累计已支付的工程价款;
④ 本周期已完成计日工金额;
⑤ 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
⑥ 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
⑦ 应抵扣的工程预付款;
⑧ 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
⑨ 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⑩ 本付款周期实际应支付的工程价款。
(3)在审核与确定本期应支付的进度款金额时,应注意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做好工程预付款、计日工、变更和索赔款项的同期支付。
(4)在审核与确定本期应支付的进度款金额时,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完成的实际工程量计算和确定应支付金额。
(5)应及时建议建设单位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
3.5 工程变更费用的审查及处理
(1)工程变更费用的审查及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 合同中已有适用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价格确定。
② 合同中有类似的价格,参照类似的价格确定。
③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2)工程变更费用的审查及处理的具体工作内容
① 根据承发包合同条款的约定,及时完成对工程变更费用的审查及处理。
② 对工程变更的审查包括工程变更费用的有效性、完整性、合理性和准确性。
③ 建立设计变更台帐,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进行跟踪控制。
④ 拟采用的重大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要在实施前进行投资测算,进行造价分析,判断其对工程造价方面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向业主提交专业性的建议。
⑤ 为了更好地控制建安成本,根据工程进度,要求施工单位按月上报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按月进行结算,做到随时掌握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的成本增加情况。未按规定及时上报的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结算时不再计入工程结算,建议业主把本条作为合同条款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⑥ 对某些变更内容书面确认手续齐全,但根据我们的经验可能与实际施工做法不符或由于某些原因并未施工的项目进行核实,对于这些工程洽商必须经过现场踏勘,才能发现其中问题,对其不合理内容进行核减。
3.6材料及设备价格管理
(1)向委托人提供施工阶段人工、材料、设备等市场价格变化的信息,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进行特殊材料及设备的询价对合同约定的可调价格进行测算分析。
(2)对招标文件中给出的暂估价材料及设备,协助委托人进行询质询价工作,,并对材料及设备暂估价的按照委托人拟确认的价格进行调整测算,提交调整材料及设备暂估价的额度是否超出投资控制的分析报告。
(3)提醒委托人根据工程进度对暂估价材料及设备及时做出认质认价,建立材料设备认价单台帐,为竣工结算做好准备。
(4)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业主要求,结合市场询价,提供材料、设备、系统、工艺等的市场询价服务,每次提供三个以上选项供业主参考,给出相关建议,并协助业主进行价格谈判。
3.7 暂估项管理
招标文件中的“专业工程暂估项”一般指分包工程,根据委托人的要求,配合施工进度进行预算标底编制或工程量清单标底编制,协助委托人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具体工作流程同招标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协助业主及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分包工程招标采购计划;
(2)协助业主及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及审查分包工程招标文件;
(3)协助业主及招标代理机构确定分包工程施工合同形式;
(4)协助业主及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及审查分包工程施工合同;
(5)编制分包工程标底或招标控制价;
(6)对投标报价进行清标;
(7)协助业主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工程施工合同;
(8)针对合同中的暂估项,协助业主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或程序及时确认并调整量差或价差,并及时体现在项目动态成本报告中。
3.8 索赔管理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往往会因为开工时间的延误、甲指分包工程质量或工期问题、甲供材料及设备的质量或到货时间问题、施工条件与合同约定不符等等情况提出工期索赔及费用索赔,这些索赔如果控制不好,将会是一笔非常大的费用。我公司在咨询服务过程,注重收集工程索赔及反索赔的资料,利用我们在司法鉴定工作上的经验,不仅要在工程索赔要求中寻找有利于业主一方的信息及理由,还要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寻找反索赔的事件,以最大努力保护好业主的利益。
(1)工程索赔处理原则
① 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合同的约定和国家的相关规定处理工程索赔,注意索赔理由的正当性、证据的有效性和时效性。
② 收到索赔申请报告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承发包合同约定予以审核,或要求申请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③ 与各方积极配合,采用合理的索赔计算方法,对于工程索赔加强主动控制,避免索赔费用的扩大。
④ 工程索赔的程序应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S 50500-2013中第9.13条的规定执行。
⑤ 工程索赔价款的计算应遵循下列方法处理:
◆ 合同中已有适用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价格确定;
◆ 合同中有类似的价格,参照类似的价格确定;
◆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2)工程索赔管理具体工作内容
① 在项目过程管理,注意收集工程索赔与反索赔相关资料,注重索赔及反索赔管理,以合同为依据,充分发挥咨询公司作为专业顾问的技术优势和经验优势,对总包、指定分包和指定供应商的索赔或进行分析和计算,注意收集施工过程中的反索赔资料和依据,最大程度地保护业主的利益不受伤害。
② 协助甲方与承包商达成一致,协助甲方审查和协调确定各施工单位的索赔与反索赔。
③ 对所有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在确认前进行费用测算、提交分析成果,规避风险。
④ 与业主、监理、共同研究确定费用较大索赔,提交解决方案。
3.3.9 合同管理
施工过程中注重收集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总包施工单位、分包施工单位的施工合同或协议书。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将每个合同中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内容进行登记,如工程范围、合同价款、付款方式、结算办法等,以便随时查阅并掌握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总包施工单位、分包施工单位合同价款、进度款支付原则及工程结算原则,为竣工结算打好基础,具体工作如下:
(1)参加与工程造价及合同条款有关的工程会议。
(2)审查完善施工合同。
协助委托人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也是我们咨询服务的一项工作内容,特别是对施工合同中与工程造价相关的条款进行审核是非常必要的,因为这些条款签订的结果直接影响着工程造价的控制。需要审核的主要内容如下:
① 第一部分 协议书
◆ 审查工程承包范围所填写的内容与招标文件是否一致,是否符合甲方的要求;
◆ 审查合同工期所填写的开竣工日期及工期总日历天数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了调整;
◆ 审查合同价款所填写的金额是否与投标报价或清标后甲乙双方确认的金额一致。
②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 审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 审查发包人工作内容是否与投标报价中约定的内容一致,是否有不属于发包人承担的工作内容;
◆ 审查承包人工作内容是否与投标报价中约定的内容一致,是否有属于承包人的工作内容而没有进行约定;
◆ 审查工期延误的约定是否合理;
◆ 审查合同价款采用的方式、包括的风险范围、调整办法等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文件的规定,是否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甲方的要求一致;
◆ 审查工程预付款额度、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审查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比例是否符合工程造价控制的要求;
◆ 审查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办法及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是否存在不利于工程造价控制因素;
◆ 审查工程变更的约定是否存在不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因素;
◆ 审查违约责任是否填写到位;
◆ 根据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协助委托人编写补充条款。
(3)建立并随时更新合同台帐,及时反映合约规划中所列的每个合同的签约及履约情况。
(4)协助甲方进行合同补充文件的起草、谈判和签署。
(5)对合同条款及有关合同文件进行重点分析及分类管理,以合同为依据,公正、公平地平衡甲方、承包单位双方利益,并尽可能保护委托方的利益,确保本项目在法律及合同保护下进行。
(4)、结算阶段
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是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次后一项工作,也是检验造价咨询服务质量的较后一道考题。由于竣工结算审查所涉及的内容较为复杂,就要求审查工作具有秩序性。首先从工作思路上要保证审查工作的完整性,同时作为专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应有能力从项目属性中确定最为有效的工作方法。最终按各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竣工结算审查工作,这一阶段的工作由项目经理组织驻场造价人员完成,总工办参与重大争议问题的协调解决以及成果文件的审核、审定工作。
4.1、结算审核原则;
审核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结算时要对全部工程变更资料、监理资料进行审核,落实结算申报内容,保证结算申报的增减变更费用真实;
对合同工程价款和施工过程中己审核过的工程变更、费用索赔、暂估价等项目进行分类汇总复核;
对施工过程中未做出最终监理审核意见的工程变更、工程索赔费用,严格遵循施工阶段中期造价控制关于工程变更的工程量计量及支付办法;
4.2、结算审核的依据
建筑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
施工单位的投标文件商务版 技术版(电子版一并提供);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
全套施工、竣工图、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
施工现场变更签证单 、材料认质认价单;
隐蔽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单,监理单位施工日志;
竣工验收报告;
委托方报送的建筑工程结算书;
其他资料
4.3、结算审核的程序:
(一)、办理资料交接,委托人应提供具有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下列资料,一般办理资料交接需要提供的明细表,交接人、联系电话以及交接时间,
(二)制定审核计划
审核项目受理后,根据项目规模、审核范围、复杂程度组成项目审核组并指定项目经理专人负责人、专业咨询员。项目负责人建议由注册造价师担任,专业咨询员可由注册造价师或具备相应等级的建设工程造价员担任。项目负责人制定审核作业计划,进行工作分工,明确审核人员的职责和工作进度。对可能影响该项目公正审核的人员应当回避。(大家也可以建立一个微信群,方便及时信息沟通,也可以进行安排部署。)
(三)熟悉报送资料,进行重点分析摘录
1、熟悉资料是开展审查实质工作的第一步,是审查的基础性工作,必须全面认真地阅读所有资料,对重点部分进行记录,加深和巩固印象。并作好记录后,项目经理组织造价人员及时互相交换情况,互相提醒,不疏漏使所有问题。对资料不齐、表述不清、证据不足的资料,要及时重新取证核实。熟悉资料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1)送审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和充分性;
2)计价方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工程量清单计算是否符合规则;
3)清单项目人、材、机换算及计算结果是否准确;
4)工程量调整是否有依据,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计算结果是否准确;
5)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调整是否有依据,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
6)主要材料消耗量计算是否准确,材料价格是否与报价相符,价格调整是否有依据;
7)甲供材料的品种、数量和结算是否正确,甲供材料扣除办法,甲供材采保费的计算是否正确;
8)甲方单独分包项目工程量的划分和结算是否正确,是否按费率计算总包服务费;
9)措施费用调整是否有依据,计费基数、取费标准、计算程序和计算结果是否正确;
10)各种税金和规费计取是否符合税务和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
11)实际施工工期与合同工期比较,差异原因和责任,是否有工期罚款;
12)索赔和违约金支付的理由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或法规的规定,证据是否确凿、完整,费用计算是否正确;
13)其他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内容。
2、熟悉施工图纸。施工详图是编审工程结算清单数量的重要依据,必须全面熟悉了解。一是核对所有的图纸,清点无误后,依次识读;二是熟悉技术交底和图纸答疑纪要,解决疑难问题。
3. 了解结算包括的范围。根据结算资料,查结算包括的工程内容与图纸和招标内容是否相符,是否有分包,是否有甩项工程等。
4.4图纸工程量计算及编制审核文件
1、审查清单工程量,按照全面审核法,造价人员进行工程量审核。审核工作首先造价员需要根据施工图纸及相关文件重新计量工程量,根据计量结果,将承包商编制的结算书按范围、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与重新计量进行对比,必要时对合同清单进行对比,列出重新计量工程量与结算时工程量不一致的清单项目,查看分析原因, 是否有变更或前期招标工程量误差。可以充分利用招标工程量清单以及设计变更、新增项目、签证费用时的工程量计算底稿,应根据该工作底稿,再次进行复核,在确认计算工程量无误后,统计整理,一一列明工程量差异量,调整承包商错误的结算工程量。(若无底稿需重新计算工程量)
2、审查清单综合单价,造价人员首先将承包商编制的结算书按分部分项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内容、项目特征、综合单价一一与合同清单进行对比,分别列出综合单价与合同一致和不一致的清单项目;(建议采用审核软件对比分析,)对与合同单价不一致的清单项目,检查差异的原因,核实其是否严格执行工程施工中确认的新增项目、设计变更项目、可调材料项目重新确认的综合单价,发现问题,及时记录,按正确的单价调整结算单价;(对于变更签证可调价的项目建议与合同范围分开作为分部处理,)
3、审查可调材料单价及可调人工单价,审查可调材料是否按合同约定办法调整价格,差价调整依据是否采用甲乙双方确认的材料价格,有无混淆品种、规格、质量等级现象发生,数量单位是否正确;可调人工单价一般为政策性文件调整,调整范围是审核的关键。核查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作好记录,对情况不明的应调查取证。在造价人员情况清楚、证据确凿后,应按差价计入工程造价。
4、审查措施项目清单计价,措施项目费用一般合同约定为固定总价,但是也有约定以费率为可调价措施费(如安全文明施工费)以项为固定价措施费,(如:模板脚手架,塔吊等)
5、审查其他清单计价、取费程序,变更签证和零星工程计价、查看税金计价是否符合现行规定,与合同约定是否一致,费率是否准确。审查结算书中是否有以包干价结算的分项工程,有无暂列金额。一般审核工程造价人员对该项不太注意,往往会出现问题,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一一作好记录,在检查无误后,调整施工单位结算造价。
4.5现场踏勘(也可在提交初稿后勘查)
现场踏勘工作是为了复核竣工资料的真实性。也是审核工作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因此在熟悉文字资料计量完工程量后,工作人员应到工程现场进行实地踏勘,以工程竣工资料为对象到工程现场对项目工程量进行丈量和核对,对有疑点的隐蔽性项目进行抽查性见证取样检测、调查取证发现有不符的内容并及时作好踏验记录。一般现场勘查应注意以下几项内容。
(1) 对照施工图,核查实际施工数量、施工工序是否与设计相符,有无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替代现象;
(2)对照施工图核查竣工项目是否按原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有无未施工项目、未完成工程量,有无设计变更通知书等手续;
(3)对照变更签证单,核查实际施工变更是否与变更签证单相符,所签证的内容是否与合同内的计价有重复之处等;查变更工程量增减情况,查有无虚报、多报工程量情况;
(4)对照招投标文件,核查实际施工使用建设、安装材料型号、规格、品质以及施工的制作顺序,有无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问题;
(5)另外注意隐蔽工程被隐蔽后难以复核,往往也是施工单位采取高估冒算、弄虚作假的地方,对隐蔽工程审计组要先进行分析,带着疑点去现场勘察。一是剖析隐蔽工程施工签证单,必要时采用钻芯取样。通过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对隐蔽工程进行局部检测,利用钻芯取样、锤击检测等方法取样抽查,检验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有无在隐蔽工程中以坏充好,以次充优,以假充真。
4.6出具审核意见初稿
1、审核人员依据送审资料、取证材料、及相关依据,编制工程结算审核书和结算调整明细表征求意见稿,拟写初审意见,交项目负责人进行二级复核,对于重大项目或特殊项目,必要时对重点疑点进行专家论证,提出意见。
2、项目二级复核通过后,将初审意见和征求意见稿交送委托人, 由委托人及建设单位征求意见。
3、如委托人或建设单位对初审意见有异议,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异议及时修正初审意见稿,必要时要求委托人约时召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审核单位进行评审会议,进一步了解工程施工的工作范围、实施方式、工作内容,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可实事求是地对初审意见进行调整,以求达成共识。
4、根据会议共识再次修正审核意见书,提交委托人或建设单位, 由委托人或建设单位将初审意见书转送施工单位。
4.7结算审核评审会议(对账)
1、在与施工单位核对前召开审前会议,参加单位为审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当事人,若前期已召开会议可直接进入核对工作
2、核对工作是审计人员结合对项目工程的信息进一步了解,除了核对有差异的工程量外,还要有目标、有步骤地询问相关人员一些关于项目工程的疑点问题,当听到的事实、问题和现象与审计资料及现场实际不相符时,及时找出疑点,挖掘隐藏深层次的问题。看他们相互之间有无自相矛盾、自圆其说的现象,从而获取第一手审计证据,从而达到查深、查透的目的。
3、对于结算书中存在的问题一一告之承包商。承包商接受的,作好签字记录,形成证据;不接受的,同被审施工单位面对面核对初进行数据核对。核对无误后,再签字形成证据。至全部初审中的问题均得到落实后,形成审核与被审核双方确定的审核结论,实现审价结果有关方面签字确认,核对工作结束。
4.8向建设单位通报审查意见
在初审意见形成以后。由负责人统一向委托人或建设单位汇报初审情况,汇报内容包括审增审减的金额、审增审减的原因,内容包括对初审中发现的问题,在核对中是如何解决的,最终结果情况,争议问题及解决办法,待得到委托人或建设单位同意,并达成解决争议问题的方案后,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4.9出具审核报告
在核对工作结束后,委托人或建设单位同意定案金额后,审核报告及审核文件必须进行公司三级复核,此处应注意三级复核通过后, 再由承包方、建设单位、咨询单位签字盖章(政府投资项目需要审计局盖章),出具正式报告。报告内容应全面描述工程情况、审计依据、审核结果、审减或审增原因分析、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咨询建议等。
《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一式 * 份按照公司标准文件格式,咨询人留存*份,送交委托人*份。并办理送达手续。
(十) 资料归档
1、向委托人退还必要的送审资料并办理交接手续。
2、工程结算审核档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文字版;(含《工程结算定案表》原件)
②;现场勘查记录单原件(电子版或文字版)
③工作计算底稿和结算指标分析表; (电子版或文字版)
④审核过程中获取的取证材料、会商纪要; (电子版或文字版)
⑤《委托人送审资料清单》(包括签收和退还清单); (电子版或文字版)
⑥送审的工程结算书; (电子版)
⑦工程招标和投标文件;(可选项)
⑧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或补充协议; (电子版)
⑨《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文字版;
⑩;评价回访单等其他需要存档的资料。
3、审核工作完成后, 由专业审核人员将上列档案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按本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和立卷规则汇总组卷、编号,装订成册,统一管理。
5、结算审核注意事项:
5.1、应重点审计隐蔽工程签证的项目名称与签证内容是否准确,是否有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签字盖章。
5.2、材料价格是工程造价的主要组成部分,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市场行为的约束还不够,以致建材市场中的施工材料良莠不齐。因此,无论采用甲供乙定的供应方式还是采用甲供材料的供应方式,审计人员都应做好市场调查,重点审计材料的规格、性能是否符合设计图纸要求,材料是否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材料数量是否满足建筑需求等。确保在保证材料质量的情况下降低材料成本,节约投资。